成都**无效宣告,**无效抗辩如何进行?下面就跟随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了解一下。 根据《**法》的规定,**权被授予后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**权的授予不符合**法规定的,都可以请求**复审**宣告该**权无效。经**复审**审理,如果该请求的无效理由成立,则应作出决定,宣告**权无效,并给予登记和公告。被宣告无效的**权被视为自申请日起即不存在。 在实践中常常被用来作为侵权抗辩的理由是,该授予**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。该理由往往又可从文献检索或调查中找到有利证据,尤其是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**,国家**局不进行实质性审查,因此被无效掉的几率比较高。 应注意的是:(1)宣告**权无效的请求必须在15天答辩期内提出。(2)对宣告**权无效请求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**侵权的判决、裁定,**管理机关作出并已执行的**侵权处理决定,以及已经履行的**许可合同和**权转让合同,不具有追溯力,但因**权人的恶意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失,应当给予赔偿。 对于已经履行的合同,如果不返还使用费,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,**权人应返还全部或部分**使用费或**转让费。 在**侵权诉讼中,**权无效是较常用到的一种抗辩手段。在实践中,被控**侵权的企业往往不一定就是侵权。因此,当企业接到诉状后,先不要急于答辩,应立即聘请有经验的**律师通过**文献及有关信息的检索,认真进行研究,根据案情制定相应的答辩对策。如果企业产品或方法确实已落入对方**权保护范围,首先考虑到的就是利用**权无效进行抗辩。 温馨提示:不管是**无效宣告,**无效抗辩还是**侵权,都应找专业的律师。四川力久拥有较好的**律师,欢迎来电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