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**异议,**异议请求与无效宣告请求的区别。**异议是由**(含**间组织)授予(含登记)的,在一定期间内、在本国或本地区范围内的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排它性权利。**无效宣告是指**权被授予公告后,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**权不符合《中国人民共和国**法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,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****复审**宣告该公告的**无效。这两种的区别在哪儿呢? **,向哪个国家机关提出不同。**异议请求根据**法实施细则*四十八条的规定,“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**权之日前,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**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****行政部门提出意见,并说明理由。”,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。而无效宣告请求是向**复审**提出申请。 *二,**异议请求可以隐去真正请求人的公司名称,以匿名或**替名进行请求。这样由于专利申请人不知道异议人是谁,所以将来不容易被追究侵权责任,可以说对请求人来说是一个有利点。相反,无效宣告请求必须注明请求人名称,否则**复审委不会受理。 *三,二者提出的时间不同。**异议请求在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**权之日前提出请求。而无效宣告请求是在**被授予**权之后提出。 *四,二者处理的原则不同。**异议请求依据职权原则,是否采纳请求人的理由由审查员来判断和决定。通常是通过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和申请人的答辩来决定**的授权与驳回。在**被驳回的情况下,申请人可向**复审**提出复审请求。而无效宣告请求是依据当事人原则,无效宣告请求书必须送达**权人,要求提出答辩意见,是无效宣告请求人与**权人之间的交锋与对抗。 以上内容是由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的。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是一所集商标、**、版权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。如您有任何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,也可以上我们的官网查询。 成都专利申请/Service.asp?ParentId=12&ClassId=13 成都**无效宣告/Service_Show.asp?ClassId=13&id=92